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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公大·海润经济犯罪学术论坛”在京举办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济南经济纠纷律师-济南婚姻律师】知名律师-宣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30

法治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 薛金丽

8月20日,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主办,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协办的第二届“公大·海润经济犯罪学术论坛”在京举办。

论坛以“上市公司法律合规建设及刑事风险防范”为主题,来自监管、学界、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以及法律行业的与会嘉宾围绕注册制下上市公司合规治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以及上市公司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论坛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周道许,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管委会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高超分别发表了致辞。

曹诗权认为,本届论坛主题契合当前资本市场防风险强监管的形势,突出理论导向和问题导向,对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法律合规建设、防范刑事风险,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周道许表示,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和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三方携手,可以在现代金融科技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研究、金融科技安全相关立法的研究和金融科技企业合规建设的研究等方面进行合作。

高超表示,首届论坛聚焦私募基金刑事合规及其权益保障,其研究内容前瞻性强,对保持私募行业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第二届论坛将总结经验,关注上市公司合规建设和刑事风险防范。以证券、金融业务为核心,各专业协同合作,为企业提供全领域综合性法律服务,助力资本市场合规建设。未来将发挥律所实务经验优势,为企业提供全领域综合性法律服务,助力资本市场合规建设,深化多方合作,继续以学术论坛的方式,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

在主题探讨环节,与会嘉宾就如何加强上市公司的合规治理、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进行了多角度、多维度的交流研讨。

关于注册制下上市公司如何建设和完善合规治理体系的问题,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作涛认为,注册制下,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有更严格要求,涉及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因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可在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合规体系建设。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战略投资官兰佳认为,可结合独立董事的履职现状以及当前司法实践的相关经验,将舶来品“独立董事制度”转变为适合中国资本市场运行的、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措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颜克兵表示,在注册制环境下,参与各方应归位尽责,体现责任和担当;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恪守自身职责边界,积极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相关的主题探讨中,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董秘马勒思和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首都高级法律法学人才库专家、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起草小组成员徐晓峰,以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建鸥以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为例,从董监高责任的边界、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等角度与参会嘉宾进行了交流。

对于上市公司如何识别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博士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民生证券副总裁尚文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经侦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刘晶晶,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振祖律师先后分享了强监管背景下上市公司证券犯罪的特点、打击难点痛点和造成的社会影响,并就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具体建议。

实践中,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故意犯罪时有发生。对此,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陶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金融安全与网络科技研究中心负责人、侦查学院经侦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陈亮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陈默结合实际案例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进行了介绍,并讲解了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通过主题探讨,大家在思想碰撞中深化认识。闭幕式上,与会嘉宾一致表示,上市公司法律合规是一个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的重要课题,仅仅依靠企业远远不够,需要法、商、学、研等产业共同体各方的共同努力,勇担责任,把脉合规建设新方向,结合社会发展实践,同心聚力,才能落地执行,助力经济发展与法治中国建设。

编辑:薛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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