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打造营商环境新格局”国情圆桌会议在京召开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薛金丽
2022年9月4日,由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与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东北振兴:打造营商环境新格局”国情圆桌会议在北京召开。圆桌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学术界、法律界、企业界的10余位专家围绕在新发展阶段推进东北振兴战略、优化东北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激活东北经济发展潜力等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另有90余位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线上参会。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分析了东北地区在国家安全、沿海经济重塑、人口与城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与现实矛盾,详述了推动东北振兴及东北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的思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善同教授发表了题为《新型工业化和东北的潜力》的报告。李善同通过对东北产业的比较优势、在国内外循环作用以及创新能力的分析,认为东北在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中具有发展潜力,需要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激发以及提升。
清华大学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认为东北振兴需正视体制机制改革、产业发展、人口与人才培育等方面的严峻问题,发展实现再平衡。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赵晶对东北营商环境四要素的人文环境的改善,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建议政府引导全社会尊重规则、敬畏法律,培育规则型的社会;第二,建议政府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培育学习型的社会;第三,建议政府工作围绕构建东北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这一大局,培育服务型政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表示,优化东北营商环境需要着重考虑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东北产品流通与公共采购特殊性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普遍性规则在东北的适用问题;二是刑事合规和行政合规有序衔接的机制建设问题;三是对于营商环境国内治理与国际评价的关系问题、内治外评的结合问题。
日本经济产业省产业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孟健军梳理了自2005年以来,作为一种嵌入式制度,世行营商环境概念在中国各省的扩散过程;从国际比较与评价的视角,提出世界银行的评估体系已经由营商环境向宜商环境(BEE,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评估体系转变,突出推动经济改革,改善营商环境,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为政府、社会、企业和其他机构的知识共享和政策对话铺架桥梁,也更为强调BEE的全球公益产品属性,为社会经济发展赋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天昊表示,司法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司法机关能够通过给出可置信承诺,抑制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高效解决市场主体纠纷,并通过判决输出规范资源;建议进一步提升东北司法治理实效,提高市场运作效率,构造好的市场环境。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邹佳铭结合其刑辩律师职业经历分析了法治对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为市场主体信心的稳固离不开法治保障及对涉企违法犯罪的适当司法;建议借鉴国际经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障涉刑民营企业家可持续行使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照东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经营罪为例说明了现行刑法对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现实影响,认为民营企业的稳健发展有赖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程序正当的刑事司法实践保障。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专家就前述发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总结阶段,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院长周绍杰表示,“十四五”时期是东北振兴的重要机遇期,需要通过一些超常规政策给予支撑。本次会议深入探讨了东北发展当前在产业环境、人文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建设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切实而有新意的思路。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将进一步整理会上的建设性意见,后续将致力于为政策制定和学术研究提供参考。
编辑:莫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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