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数据查询平台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近日,一起公共数据领域的“二手车车险数据交易涉垄断案件”引发业内关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济南彧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彧菡公司),对北京与车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与车行公司)提起诉讼,称后者滥用在国内二手车车险数据线上查询服务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不公平高价和差别待遇行为。
据济南刑事律师了解,北京与车行公司是二手车信息服务平台“柠檬查”的经营者。日前,该案已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案由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目前,国内尚未有涉及公共数据领域提起反垄断诉讼的案件。
天眼查显示,原告方济南彧菡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二手车经销,一般通过二手车信息服务平台获取车险信息。起诉状称,被告北京与车行公司运营的“柠檬查”是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CADA)与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银保信)运营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合作,以获取车险数据。全国车险信息平台作为行业性公共数据平台,已经初步建立车险信息共享与交互机制,尚未直接对外提供市场化的车险数据查询服务。
截至2021年11月,“柠檬查”平台上线不到一年,已有7000多家汽车经销商集团、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商和4S店签约使用。“柠檬查”按查询单次收费,非会员32元一次,会员价28元一次。
记者注意到,“柠檬查”一份对外公开的资料也显示,其数据“全部来自中国银保信平台,包含国内各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数据,并结合协会二手车行业相关数据”。
银保信官网显示,全国车险信息平台是集车险承保、理赔全流程管理于一体,同时与公安、交管、运输、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和汽车产业链及车联网等相关信息机构对接,提供跨公司、跨行业全面信息共享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银保信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主要负责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业、保险业信息共享系统。
原告方认为,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的数据属于公共数据范畴。“某家公司拿到公共数据,被授权进行市场化运营后,已经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具有反垄断法认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就需要遵守反垄断法,不能拒绝交易,不能差别对待,不能不公平高价,而应该是微利、成本价或政府指导价。”
原告方向记者介绍,“柠檬查”覆盖了全国68家车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数据,其他经营者难以进入相关市场。二手车商对“柠檬查”依赖程度高,其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
基于此,原告认为,被告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员和非会员实施差别待遇的行为,和利用公共数据的车险数据查询服务收取不公平高价的行为,已经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记者联系“柠檬查”,该平台相关负责人称,公司已于9月9日收到法院函件,目前正在积极应诉,法院尚未通知审理时间。
专家说法
1.车险数据类型归属尚无明确法律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称,车险数据较复杂,济南经济纠纷律师提供资讯来源于个人,最开始应属企业数据,由保险公司掌握,保险公司有义务将其汇集到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这个过程,车险数据就交由政府处理,由企业数据转化为了公共数据。这类公共数据,一般会对个人信息进行区域识别化甚至匿名化。”公共数据分为完全开放、限定开放和禁止开放三类。从目前情况分析,车险数据可能被当作限制开放的公共数据来使用,但尚未有明确的全国性法律规定其类型归属。在公共数据开放或流通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公共安全,因此与公共数据相关的运营者还要履行一定的数据安全义务。
2.若区别性定价又无合理理由,涉嫌垄断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介绍,对于相关公共管理的机构如何使用公共信息和数据的问题,首先要看这个公共管理机构的授权是否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其次要看授权后,获得授权的单位是不是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比如是否存在歧视性交易:拒绝与交易人进行交易,或者是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是对条件相同的交易人在交易价格上实行了差别待遇等。如果采取区别性定价,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话,那很有可能就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
3.被告公司或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要判断被告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至少需从两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是被告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是被告是否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将依照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职能获取的保险行业出险、理赔等公共数据提供给北京与车行公司运营的“柠檬查”平台,也即北京与车行公司独家垄断了前述公共数据,显然已经具有相应的市场支配地位。
公共数据定价一般采用加工成本加适当利润的方法形成政府指导价格,而“柠檬查”不能说明其定价的合理性;同时,该平台对会员和非会员查询收费不同,则属于明显的价格歧视,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最终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杜玉全
编辑:莫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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