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薛金丽
2022年11月1日,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和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学术研讨会暨《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一周年宣贯”在北京举行。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来自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知名学者、律师界、企业界多名代表受邀参会,共同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建设。
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的开场发言中拉开帷幕。张平对本次会议主题与背景进行了说明,向参会嘉宾与观众推荐了本次会议成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新书。张平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要素市场存在着复杂的关系,需要持续性、多元视角地进行观察和讨论。张平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分别从立法、理论、司法和展望四个角度切入,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的基本情况予以分析总结。
随后,专题发言环节,设置了两个主题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为“立法与实施”,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表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机制中应当突出“善治”的理念,完善平台的守门人义务,建立监管协同的保护机制。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人大重点立法方向是时代所需,相关法规应当与时俱进,着眼于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相关认识,完善配套措施,为数字经济的发展筑牢基础。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尤雪云在梳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从数据出境、个人数据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等六个方面总结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建设成果。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认为,通过公益诉讼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一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道阳从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统筹安全和发展、区分商业应用和社会管理三个维度,分享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权利与规范的认识。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毕马宁认为,数据安全和发展之间矛盾的解决关键在于法律相关规定的具体化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理论与实践”,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主持。将个人信息的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进行对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认为,目前在实践中是公法强于私法的保护现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左晓栋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实施之后的用户评价、法学研究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法律规则制定后的解释三个方面分享了观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从个人信息可诉性的难题出发,分析了个人信息权益诉讼、个人信息侵权诉讼双轨制的优点与不足。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建宝表示,电子数据自动化决策已成为重要的市场营销手段,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因此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的出台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进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教授、博士生导师姚佳从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应然旨向、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实现困境、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保护救济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文华以从“守门人”条款立法沿革的重大意义、事实层面的“守门人”条款刑事法律风险点、“守门人”条款第(一)项的适用与刑法回应三个角度深入分析“守门人”条款。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远琼基于北大法宝的数据基础和服务能力的分析,认为利用数据库分析实施数据可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提供实证主义研究支持。
会议最后环节是开放圆桌论坛,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主持。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山东北源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黄亚英通过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筹备建设、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企业数据合规、人脸识别专项合规四个案例对实务合规进行了专业分析。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王青兰认为,可以探索建立数据交易诚信合规体系,通过动态合规来降低数据交易的合规成本并提高监管效率。济南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卫明介绍了健康医疗数据立法概况,并详细阐述了健康医疗数据合规难点和健康医疗行业的合规落地问题。阿里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汶龙认为匿名化的体系构建目的在于减少隐私被侵害的风险。深圳市安证企业合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涛对安证集团参与的平安集团、阿里巴巴公司等行业的重点试点企业的第三方法律评估工作进行了分享。荣耀终端公司隐私安全专家殷高生认为,应进一步思考如何运用规范具体指导企业运营,进而消解用户对隐私泄露的不安全感。抖音集团数据及隐私法律顾问李昳婧围绕个人信息的识别边界、自动化决策和算法的合理规制等行业问题分享了自己的实务经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冬冬认为,可从整改存量风险和监控增量风险两个方面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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