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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检察机关提起湖北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济南经济纠纷律师-济南婚姻律师】知名律师-宣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3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余硕

诉请判令杜某赔偿生态功能损失费4926.91元用于购买碳汇,并补种树木432棵,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杜某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一案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湖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要求被告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8月20日至9月16日期间,杜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十堰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龙家河村1组退耕还林地上采伐杨树144棵,立木蓄积59.0527立方米。

今年8月1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杜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刑罚。

检察机关认为,杜某滥伐林木数量多、范围广,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杜某补植复绿、公开道歉基础上承担赔偿滥伐林木的功能损失费。

今年9月14日,十堰市检察院委托十堰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杜某滥伐林木导致的生态功能损失进行评估。9月23日,十堰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出具了评估意见。

该评估意见结合案发地山林的树种组成、植被结构、地域环境、功能作用等,经过反复研究、深入论证,根据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最新研究成果,参考全国统一碳市场前一个月平均交易价格计算认定,最终确定杜某采伐59.0527立方米林木所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额为4926.91元。

济南刑事律师了解,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活动、过程或机制。碳汇补偿是对生态修复的一种新尝试,是公益诉讼中积极贯彻双碳目标战略决策的具体实践。

十堰市检察院希望通过本案,再次敲响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警钟,让广大群众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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